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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开设煎饼档口,要不要单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4-07-08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860
  问
 
  经常听到虚假宣传被罚,虚假广告被罚,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是不是一个意思?
 
  答
 
  并不是。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总体来说,虚假宣传的范围大于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包括虚假广告,虚假广告属于虚假宣传的一种形式。对非广告方式的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将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定性处罚。
 
  问
 
  我想在超市开个小档口做卖煎饼,超市本身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我的档口还需要另外再办理一个单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答
 
  如果新开的档口与超市无任何关系,单独经营,则需要单独办理许可证。
 
  如果是超市内部开辟个区域经营煎饼,进货、收银、管理等都由超市统一负责,则可使用超市本身的许可证,但是超市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需要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如果原许可证上无此经营项目,需要去原审批部门进行变更,增加上“热食类食品制售”的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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