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890号(农业水利类2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参照全国粮食主产区政策给予新疆粮食产业相应支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
近年来,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有关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积极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安排新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35万亩(其中,新建340万亩,改造提升95万亩)、中央资金60.84亿元,亩均中央补助标准约1400元。2023年底,又通过增发国债资金支持新疆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亩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新建2200元、改造提升2000元,亩均标准大幅提升。从2024年开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渠道支持高标准农田投资亩均补助标准也将同步提高。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按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有关要求和规划布局,结合新疆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积极支持新疆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粮食产业援疆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的沟通,加大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产业的支持。一是加强制种和单产提升能力建设,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昌吉、玛纳斯、巩留、奇台等4个县(市)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共1亿元,支持玉米制种产业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6000万元,支持额敏、疏勒2个县实施玉米单产提升面积20万亩,提高玉米单产水平。二是加强粮食产业融合发展,2017—2024年,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新疆建设博乐市、昌吉市、奇台县、伊宁县等4个以粮油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建设沙雅县努尔巴格乡、沙湾市西戈壁镇、昭苏县乌尊布拉克镇等11个以粮油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推进粮油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提升粮油仓储物流、产地加工、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组织龙头企业交流对接,组织重庆涪陵榨菜集团、广东鹏昌农业等多家龙头企业赴新疆对接,促成多项投资合作意向。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加快推动新疆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