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以来,咸阳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千万工程”工作部署要求,通过指挥体系建设、政策支撑保障、典型示范引领等措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速建设。
建立指挥体系,市县两级成立了“千万工程”工作专班,市级专班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26个市级行业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千万工程”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均将“千万工程”作为“一把手”任务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形成了党委政府强力抓、行业部门协同抓、县镇各级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政策支撑保障,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咸阳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建设标准,搭建起了“千万工程”的政策体系。
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将实施“千万工程”情况纳入县委书记季度工作交流会、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汇报会和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在市级建立月抽查、月调度、现场推进、年终考核机制;在县级建立“一库一单”管理制度(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工作落实。
典型示范引领,逐项对标省级41项建设标准,逐村认真开展实地核查,分年度、分类别筛选确定、申报备案2024年度省级“千万工程”示范建设村73个,2025至2026年度示范建设村144个。同时,各县市区对上报村,逐村制定了建设方案和项目台账,并统一纳入全市乡村建设项目库管理,形成了梯次压茬推进、点面结合提升的良好格局。
项目资金支持,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陕西省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为今年73个省级示范建设村落实巩固衔接资金1.25亿元,精准安排产业发展、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项目184个。全年各县市区将统筹不少于2亿元财政资金,集中支持示范村开展对标补短、弥补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