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塔城地区实际制定及运用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工作制度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和有效监督手段。
自“三书一函”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塔城地区食安办根据半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及日常督导检查情况,对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漏洞,运用“三书一函”工作制度,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6个县(市)食安委和地区教育局发出《提醒敦促函》8份、《整改通知书》1份,提醒各县(市)、各部门采取有效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地区食安办,确保查有成果、改有成效。
今后,塔城地区食安办将常态化运用“三书一函”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行业主管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消除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守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