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野生菌消费警示

   2024-08-06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950
  随着气温升高,又到了野生菌生长旺盛的季节,因采摘食用野生菌而引起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预防和控制因食用野生菌等导致的中毒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一、野生菌中毒的危害性较大。野生菌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发病急,死亡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二、不要采食、销售、购买难以分辨的野生菌。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不食,也不要销售、购买不认识的野生菌。
 
  三、各食品经营单位要谨慎采购、经营野生菌,禁止经营不确定是否可以食用的野生菌。
 
  四、食用野生菌后,一旦出现头晕恶心、口唇发麻、四肢无力、呼吸急促等疑似中毒症状,要尽早采取应急措施,可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舌根部的方法催吐,迅速排除毒素,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快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并留存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发现有销售毒菌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8月5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