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防范夏季高温高湿带来的食源性疾病易发高发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湖北省食安办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启动全省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围绕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含农业种养殖、生猪屠宰),集中整治食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经营主体,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环境不卫生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突发多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
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了教育、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粮食、海关等12个部门食品安全整治重点任务,整治范围涵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环节。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展开。在自查整治阶段,各地各部门制定自查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文旅场所食品安全等问题。在抽查整治阶段,主要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抽查,严防专项整治行动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并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在完善制度阶段,各部门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同时,梳理总结本行业本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形成一批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各地通过专项整治,形成部门联动、风险管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机制,促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