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餐饮食品中混入异物风险,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提醒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注意:
01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个人卫生检查,定期开展岗位职责、食品安全制度、加工制作规程等培训,强化安全意识,防止交叉污染。从业人员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在更衣区内更衣,进入操作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自检工作服时发现毛发,应用胶带处理至垃圾桶,严禁随手乱扔。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首饰、耳饰,不携带私人物品进入操作间,避免饰物、金属碎屑或其他污染因素混入食品中。
02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储存关口
采购食材或一次性餐具要注意是否存在感官异常,是否有异物、杂物混入。拆包装时要开口整齐,使用后封口、归位、离地存放,废弃物及时放入垃圾桶,避免残留混入。储存在冰箱或冰柜中的食材需加盖包膜,避免挤压、交叉污染;散装食品应使用密闭容器贮存,避免掺入异物。
03
定期检查“三防”设施有效性
健全有害生物防治、异物防控管理制度,配齐配全符合要求的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有害生物防控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理,确保环境卫生和防范有效。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防止电击后的虫害碎屑混入食品中。做好后厨操作间孔洞围封和密封,防止飞虫、老鼠等有害生物进入操作间。
04
规范加工操作行为
从业人员要对原材料进行二次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粗加工。食材要彻底清洗干净,剔除异物和不可食用部分,并及时清理,禁止将摘出的垃圾与原材料或分拣后的半成品混放。对成品菜装盘前再次检查(目视),如使用传递设施供餐,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避免使用钢丝球等易掉渣清洗工具清洗餐具,餐具清洗消毒后应放进密封式保洁柜。通过网络平台供餐时,对餐饮食品包装前要再次检查是否有异物,并实行封签,将包装盒封闭严密。
消费者应注意:
消费者在用餐前,应仔细检查食物的外观和状态。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食物中混入异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及时向服务员或管理人员反馈,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如消费者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并保存好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或者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丨餐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