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业县农贸市场,执法人员以“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并行的方式,重点检查猕猴桃经营主体是否存在以外地猕猴桃“冒充”乐业猕猴桃进行销售,外包装是否存在虚假功效宣传,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注明产地标签,电子计量秤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同时,引导猕猴桃经营主体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取号抽签,统一确定城南摊位设置点,并完善价格、产地等标识标签,使用规范用语的外包装。
活动当日,执法人员共检查猕猴桃经营主体12家次,对1家对未标明外地产地的猕猴桃经营户进行现场责令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树立乐业猕猴桃的品牌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全县猕猴桃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