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肉类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把好“源头”关
以肉类抽检为抓手,聚焦百姓关心关注的重点品类,加强风险防控,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共完成肉类抽检546批次,其中,肉制品完成333批次,覆盖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油炸肉制品5大类;畜禽肉及副产品完成213批次,覆盖猪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猪肝、畜副产品及禽副产品8大类。
把好“生产”关
全面摸排,从流通环节入手,开展溯源追查,倒逼生产主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全市共有肉制品生产企业46家,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3户,累计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108户次、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342户次,下达责令改正书14份,立案6起。
把好“销售”关
以肉类产品经营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共检查肉类食品销售者共计2889家次,发现问题79家,下达责令改正67份,立案12起。
把好“餐桌”关
重点开展集中用餐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饮是否存在加工病死畜禽肉类或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为期1个月夏季餐饮服务单位夜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5520家次,抽检49批次,风险监测35批次,开展专项监督抽检3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0份,立案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