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辖区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党建引领,对辖区旅游社合作餐饮服务单位、景区及景区周边食品经营者、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据了解,乌苏市辖区共有旅游社合作餐饮服务单位10家,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34家,其中19家乌拉斯台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由属地乡镇核发《食品摊贩备案卡》,旅游景区周边3公里内餐饮服务单位110家,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2家;旅游景区食品销售单位1家,旅游景区周边3公里内食品销售单位45家,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销售单位2家。
检查过程中,该局以党建引领服务民生为重点,强化靶向监管,加大旅游市场食品巡查、抽检力度,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季节性经营单位的具体情况,实地了解其软硬件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状况,摸清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规范经营。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主体资质、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加工操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过期食品清理等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辖区旅游景区市场食品安全底线。
同时,该局组织召开规范旅游景区市场价格行为和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坚决打击虚假宣传、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84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1份,立案11起。
下一步,乌苏市市监管局以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为重点抓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综合采取监管执法、行政监督等措施,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落实,督促景区内食品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管理,持续加大对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力度,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食品快检为重要手段,全面排查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杜志锋,李晓静、张建辉、李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