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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价格和限制过度包装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4-09-03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4180
全市各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中秋节临近,为保障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价格稳定,推动月饼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类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确保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三、各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月饼生产厂家、酒店饭店、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生产经营的月饼,其包装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标准要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得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包装空隙率要符合标准要求。
 
  五、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应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相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整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和过度包装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月饼市场价格和包装行为进行监督。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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