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稳步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将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百村引领、千村示范、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利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每年扶持1000个以上村,力争到2027年,基本实现对行政村扶持全覆盖。
近年来,安徽省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和机制创新,持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档升级。截至2023年底,全省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102.7亿元,村均经营性收入64万元、同比增长37.9%,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
在政策支持上,安徽省先后出台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资金、用地、金融、人才、税收等方面提供支持。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安排财政扶持资金59亿元,扶持10233个村,建设8829个集体经济项目。各地积极探索片区组团、联村抱团、成立经营实体等运行方式,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全省村领办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有7967个,实施联合抱团发展的村5131个,村集体运行方式不断优化。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功能作用,依托资源禀赋、人文特色等,参与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涵盖生产服务业、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产业发展能力逐步提升。
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发布,并将于明年5月1日施行。为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徽省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管理、审计监督、激励约束、收益分配等制度,逐步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在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发展途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片区组团、联村抱团等联合经营模式,推动集体经济稳妥有序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集体收益分红,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