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9月4日,云南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现场推进会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召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蒋兴明介绍,截至目前,云南省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有69526个,平均每个行政村约有5个农民合作社,高于全国3.2个的平均水平。
近年来,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发展,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2023年,全省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达159亿元,同比增加1.4%,社均收入23.3万元;可分配盈余27.7亿元,社均4万元;上缴税金总额达3526.4万元,比上年末增19.3%,农民合作社已成为推动云南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据介绍,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共带动农户440.2万户,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的48.8%,平均每个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户64户。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年经营服务总值224.5亿元,成员人均享受合作社统购统销服务6630元,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合作社已成为云南省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连接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云南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合作社数336个,同比增加12.4%,占全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主体数量的32.9%;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合作社数310个,同比增加9.5%,占全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主体数量的18.2%,农民合作社已成为有机、绿色农产品生产的主力军。
通过多年培育,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下一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让农民合作社成为农民群众的组织者、资源要素的激活者、乡村产业的引领者和农民权益的维护者,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特色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