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黑龙江省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截至10月20日,全省秸秆已还田作业7938.95万亩,已离田作业715.66万亩。据了解,此前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连续4年稳定在95%以上。
据了解,黑龙江每年秸秆产生量9000万吨左右,可收集量7700万吨左右,占全国1/10左右,占东北三省一区的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是大气污染防治、黑土耕地保护、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黑龙江省发掘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总结经验做法,进行示范引领。
“甘南县年秸秆可收集量在100万吨左右,连续六年获评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长期稳定在90%以上。”甘南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甘南县形成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三化协同”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打造保护性耕作模式秸秆还田示范区152.1万亩,秸秆过腹还田为养殖户节省2700余万元。
因地施策促进秸秆还田。逊克县开展寒地玉米秸秆深翻养地模式,针对不同土壤类型选择合适的翻转犁型号进行深翻作业,不仅可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还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海林市新安镇推广水稻秸秆粉碎还田技术,鼓励农户使用配备秸秆粉碎功能的收割机,将水稻秸秆打碎后直接还田,对于计划采取免耕播种的田块,指导农户采用矮留茬并均匀抛撒秸秆的方式,确保还田效果。
培育秸秆收储运经营主体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重要一环。绥滨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培育年秸秆收储运能力5万吨以上的秸秆收储运企业1个,1万吨以上的秸秆收储运企业1个,0.3万吨以上的秸秆收储运企业2个。绥滨县盛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利用水稻、玉米秸秆燃烧发电,年消耗秸秆量25万吨左右,发电量可达2亿千瓦时,绥滨县吉珍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每年可利用水稻、玉米秸秆加工膨化饲料2000吨,年利润可实现30万元左右。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黑龙江省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在保持政策总体连续性的同时,对部分补贴方向及补贴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建立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省市县三级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压实各级“田长制”管理责任,一体推进秋收、秋整地、秸秆还田离田作业工作,最大限度做到“黑色越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