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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斗门区持续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走实走深

   2024-10-23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240
  近年来,广东珠海市斗门区推动“五个统一”体制改革,引导多方主体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建成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8座,总处理规模达到1.83万m3/d,配套农村污水管网535km,因地制宜开展资源化利用,为全面建成“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区)打下坚实基础。
  
  推动“五个统一”制度改革
  
  2019年,为改变由于农污设施运维单位多、监督管理相对分散而导致的管养缺位,设施闲置故障多的现状,斗门区印发实施《斗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区水务局为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为农村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明确农业、发改、财政、环保等各部门工作职责,构建了全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监管、统一付费”的体制机制。
  
  斗门区通过谈判回购的模式,将全部建成的农污设施统一移交新成立的区属国企珠海城汇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管养,并配套出台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工作考核细则、费用拨付指引、设施维修规定、应急处置机制等系列配套体制机制文件,全方位细化各部门、镇、村、运维单位责任分工,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各项工作良性开展,形成了运维有序、监管有度的工作局面。
  
  积极开拓多方参与渠道
  
  一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如斗门镇排山村、上洲村、下洲村等,通过珠海慈善总会牵线,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捐建或者国企驻点帮扶,结合区位特色串联金台寺、接霞庄、御温泉等热门旅游资源,共同打造斗门古村落乡村体验游及特色民宿精品线路,改造古村落的同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引导村民参与,将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内容纳入村民公约,对涉及村庄规划、建设、管护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由村委会组织农民充分讨论、参与决策,并及时公开决议和实施结果,落实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求,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本地化用工,通过国企完善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吸引本地本村30-50岁中青年人员应聘担任日常巡检人员,并给予充分的专业培训,既有效解决乡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也通过本地村民便于沟通的方式提高了村民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排山村地埋式一体化设施近景
  
  因地制宜探索推动资源化利用模式
  
  斗门区作为西江出海口,河湖水系非常发达,是水产种类繁多的优越渔场。为了方便生活和渔场养殖,斗门水上人多数以船为家,逐水而居,形成了“水上村”(民房前靠河背靠鱼塘的特殊建筑布局),该类型民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存在极大困难。为探索采用微动力、低能耗、好管养的生活污水处理新模式,结合“水上村”地形特点,斗门区莲洲镇先试先行,率先启动生态氧化塘建设示范项目,充分利用村庄周边荒废闲置水坑塘,因地制宜改造为“生态氧化塘”,并对周边进行景观化改造,整个设施如同一个小公园,成为村民日常休闲好去处。全镇目前共建有11座生态氧化塘,对于偏远零散、布管困难的农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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