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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液体燃料的风险提示

   2024-10-24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3900
  为防范顾客在就餐过程中将植物油等液体燃料当成饮用水误服情况的发生,规范液体燃料使用,市场监管部门现对使用液体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发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合理选择存放位置。使用液体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使用专门的位置存放燃料容器,原则是不能放在地上、不与其他食品接触、不能被用餐顾客直接拿取。
 
  二、容器加贴提示标签。存放液体燃料,应使用外观与瓶装饮用水及水杯、水壶等饮具有明显区别的专用容器。并在容器瓶身和存放处加贴明显的提示标签,注明所存液体为燃料,不得食用。
 
  三、规范使用方式。使用液体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规范燃料存放和使用过程,加注燃料的过程,应由服务员操作,不能由用餐顾客自行添加,防止误服和火灾风险。
 
  来源: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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