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美国EPA宣布拟规定限量表达式,以管理食品内/表除草剂利谷隆(Linuron)(3-(3,4-dichlorophenyl)- 1-methoxy -1-methylurea)及其转化为3,4- dichloroaniline代谢物(按利谷隆计算)的混合残留,及管理除草剂利谷隆(Linuron)(3-(3,4-dichlorophenyl)-1-methoxy-1-methylurea)及其转化为3,4-dichloroaniline的代谢物(按利谷隆计) 的混合残留。
按注册标签上的规定,禁止用经利谷隆处理的大豆草料、或干草作为牲畜饲料。因此无须再制定限量。所以,EPA拟撤消大豆草料与大豆干草的限量。
EPA拟将大田玉米干草及甜玉米干草内/表除草剂利谷隆(Linuron)及其转化为3,4-dichloroaniline代谢物的混合残留限量由1.0提高到6.0 ppm。
EPA拟将田玉米谷粒内/表除草剂利谷隆(Linuron)及其转化为3,4-dichloroaniline代谢物混合残留限量由0.25提高到0.1 ppm。
EPA拟将以下产品1.0 ppm的限量降低到:牛脂肪、山羊脂肪、马脂肪及绵羊脂肪;各为0.2 ppm; 除肾及肝脏外的牛肉、牛肉副产品;除肾及肝脏外的山羊肉、山羊肉副产品;除肾及肝脏外的马肉、马肉副产品;及除肾及肝脏外的绵羊肉、绵羊肉副产品:1.0 ppm 降低到0.1 ppm。另,EPA拟分别规定以下产品的限量:牛肾;牛肝;山羊肾;山羊肝;马肾;马肝;绵羊肾;绵羊肝:各为2.0 ppm。此外,EPA拟规定乳类0.05 ppm的限量。
EPA拟降低猪、脂肪及猪肉内/表除草剂利谷隆(Linuron)及其转化为3,4-dichloroaniline代谢物混合残留限量(按利谷隆计算):1.0-0.1 ppm。
EPA拟降低欧洲萝卜(有/无头)内/表除草剂利谷隆(Linuron)及其转化为3,4-dichloroaniline代谢物混合残留限量(按利谷隆计):0.5-0.05 ppm。并将商品名称术语改为欧洲萝卜根及欧洲萝卜头。
EPA拟制定轧棉副产品内/表除草剂利谷隆(Linuron)及其转化为3,4-dichloroaniline代谢物混合残留限量(按利谷隆计算):5.0 ppm。
EPA拟重新修订芹菜、马铃薯,及小麦草料、谷粒、干草及草杆内/表除草剂利谷隆(Linuron)混合残留限量如下:马铃薯:1.0降低到:0.2 ppm; 小麦谷:0.2降低到:0.05 ppm; 及小麦杆:0.5提高到:2.0 ppm, 及并将180.1(N)校正为180.1(M)。
EPA拟规定以下作物内/表草剂利谷隆(Linuron)及其转化为3,4-dichloroaniline代谢物混合残留限量(按利谷隆计算):芹菜:1.0 ppm;大黄:0.5 ppm。EPA确定这些新定限量是安全的;既:有合理理由认为,杀虫剂化学残留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