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2009年10月13日发布了G/TBT/N/CAN/283、284、285号通报,标题为: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
通报说,在许许多多商品中使用(从药品到电脑、织物和燃料)的化学物质,当在环境中释放到一定数量或浓度时,某些化学物质可能对我们的健康和环境具有负面的影响。经对人类的影响和环境暴露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许多这些物质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是有毒的。因此,加拿大准备将这些有毒物质增加到CEPA 1999目录1中的有毒物质列表中。硫磺酸,二乙酯(CAS No.64-67-5),称“硫酸二乙酯”,当在环境中释放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化学物质时,可以确定化学物质对环境或人类健康具有影响;三丁基锡和四丁基锡对人类和环境暴露影响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这些物质是有毒的;还有硫磺酸,二甲酯(CAS No.77-78-1),称“硫酸二甲酯”;N-苯基苯胺与苯乙烯和2,4,4-三甲基戊烯的反应物(CAS No.68921-45-9),称“BNST”;2-丙烯酰胺,称“丙烯酰胺”;磷酸三氯乙酯(3:1),称“TCEP”。
该命令拟批准日期: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至8个月内。拟生效日期:该措施批准的日期。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