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出了“食品安全12守则”:
1.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店、超市和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去购买食品。
2.尽量选择的品牌有信誉,取得相关认证的食品企业的产品。
3.不买腐败霉烂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慎重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
4.不买比正常价格过于便宜的食品,以防上当受害。
5.不买不吃有毒有害的食品:如河豚鱼、毒蘑菇等。
6.不买来历不明的死物。
7.不买畸形的和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鱼、蛋、瓜、果、禽、畜等。
8.不买来源可疑的反季节的瓜果蔬菜等。
9.不宜多吃国家防卫生部提醒的以下10种食物:松花蛋、臭豆腐、味精、方便面、葵花籽、菠菜、猪肝、烤牛羊肉、腌菜、油条。
10.购买时查看食品的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和条形码,查看生产日期的保质期。对怀疑有问题的食品,宁可不买不吃。购买后索要发票。
11.买回的食品应按要求进行严格的清洗、制作和保存。
12.厨房以及厨房内的设施、用具按要求进行清洁管理。
出自: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