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消息:7月13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动植物工作委员会召集50余家进出口企业,邀请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有关负责人就进口巴西大豆出现的检验检疫问题进行通报和说明,美国和巴西驻华大使馆官员也参加了通报会。
针对近来一些媒体的不实报道,以及一些进出口企业对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第73号和76号《公告》有不同的理解,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有关负责人到会,对从巴西进口的大豆中发现种衣剂大豆的情况和中巴磋商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对《公告》内容逐条进行详细讲解。
动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以上《公告》的目的是通过检验检疫措施,既把不合格产品挡在国门外,又保证大豆贸易的正常进行。他强调,绝对不能让带有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种衣剂大豆用于人类食用、动物饲料或榨油原料,在进口大豆中发现种衣剂大豆的要挑拣出来集中销毁。由于巴西方面采取了改进措施,中方恢复了23家企业从巴西对中国出口大豆。
动植司还提醒相关企业在从事农产品贸易时,尤其是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时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希望企业一定要把符合我国检验检疫及安全卫生要求的条款写进贸易合同中,降低贸易风险,加强自我保护。
会上,动植司有关负责人还就企业提出的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