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进入夏季以来,全国部分省市相继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有关专家指出,由于夏季气温炎热、空气潮湿,食物在加工贮藏等环节中稍有闪失就会诱发食物中毒。
新闻回放6月22日端午节18时许,南昌市部分地区发生因食用“煌上煌”卤制品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造成至少159人入院救治。当地的检验报告认为,此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中,导致中毒患者出现呕吐、腹泻、肚痛等症状系致病性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
6月28日中午1时许,广东阳江市某小学不断有学生出现头晕和呕吐症状。至下午5时30分,先后有82名学生被送往医院诊治。广东阳江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共有53人被确诊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2004年6月份北京市仅海淀区卫生监督所就接到群众关于食品卫生方面的投诉举报177起,其中牞餐饮业107起、超市13起、小型食品加工及批发零售20起、农贸市场2起、学校及工地食堂3起。6月份以来海淀区还有4个建筑工地连续发生食物中毒。
卫生部门提醒市民,随着夏天的到来,气温的逐渐升高,食物中毒的类型也从以化学性、植物性食物中毒转变成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
食物中毒危险因素分析据北京市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专家分析,夏季在各类食物中毒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多见,占食物中毒总数的一半左右。由于夏季气温高,适合于微生物生长繁殖;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病死率低,我国每年发生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数的30%~90%,中毒人数占食物中毒总人数的60%~90%。
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食物主要为动物性食物,例如肉、鱼、奶、蛋等及其制品,植物性食品如剩饭、糯米冰糕、豆制品、面类发酵食品也容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专家指出,食品被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后,在适宜的温度、水分、pH和营养条件下,微生物急剧大量繁殖,食品在食用前不经加热和加热不彻底;或熟食品又受到病原菌的严重污染并在较高室温下存放;或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经过一定时间微生物大量繁殖,使食品中产生大量活的致病菌和毒素,以致食用后引起中毒。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法专家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第一,尽量不要在路边小摊购买肉制品尤其是散装肉制品。以往的夏季食物中毒事件分析表明,肉制品诱发的食物中毒案例较多。路边小摊卫生条件差,肉制品沾染细菌的机会更大,而且散装肉制品大多没有冷藏设备,保质保鲜时间短,质量根本无法保证。
第二,切忌过度食用冷饮或者热食后立即冷食。这种不良现象在一些青少年当中表现明显。这些行为都极有可能因冷热不均刺激肠胃,进而引发拉肚子、胃痛、痢疾等症状。
第三,选择持有送餐资格的企业定餐,其卫生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为送餐或学生营养餐,其他经营项目不得经营送餐。消费者应在有效期内食用盒饭,一旦发现盒饭的生产时间超过3小时坚决不能食用。
第四,扁豆所含的毒性物质能被持续高温破坏,所以炒菜时应充分加热,使扁豆颜色全变,吃着没有豆腥味。如果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去医院就诊,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所投诉。
正确储运是关键据了解,消费者在超市购买的食品变质或食用后引起腹泻的占38.46%,相对4月、5月同类问题投诉所占比例均有所增长,其主要原因除天气因素之外,还有一是某些食品未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储藏;二是某些需要空调降温、紫外线消毒等卫生设施的专室未能按照要求运转或不能运转;三是食品从业人员违规操作,食品工用具未能及时清洗消毒;四是厂家未能对所售食品进行检查,食品超过保质期。
作为超市等食品销售领域在夏季除应做好本超市内降温工作外,还应在日常巡查工作中检查重点食品,如奶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面包类食品、带馅食品的保存条件,储存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建立巡查制度,在销售环节控制好食品的安全及质量。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而且在初购食品时应当通过感官的初步鉴定,对存在异味或表面黏结等问题的食品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