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2日,欧共体理事会发布了2065/2001号法规,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输往欧盟的水产品必须标明名称、生产方式和捕捞区域等信息。1月25日,欧盟委员会有关机构又通过了全面禁止进口中国动物源性食品的决议,包括水产品出口企业在内的中国相关企业将面临以亿美元计的损失。春节前夕韩国海关从中国进口的水产品中查出铅块等金属异物,为此韩国方面已停止了部分企业的进口资格并派员对我所有输韩的水产企业进行卫生普查。面对目前严峻的国际形势,如何趋利避害,扬长避短,不断地扩大我国的水产品出口,可谓是前路漫漫。
出口数量:越来越多
我国是个渔业生产大国,近20年来,水产品总量大幅度增长,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2000年全国水产品总量4279万吨,占全球产量的35%,出口153万吨,出口总额38.3亿美元。
我国水产品出口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市场占有率低:目前世界水产品总产量为1.22亿吨,其中37%~40%进入国际市场,而我国仅为6%~8%,大大低于国际水平;二是市场比较集中,出口市场单一:尽管我国水产品出口逐步走向市场多元化,2000年向10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了水产品,但主要集中在日本、美国、欧盟、韩国、中国香港等5个国家和地区,占当年出口总量的90%、总金额的94%;三是品质和价格有待提高:1995年出口量73.96万吨、总金额近33亿美元,2000年出口量翻番,但总金额只有38亿美元,以上数据显示,我国水产出口数量提高了,但其品质、价格不升反降;四是品种过分单一:烤鳗的出口量偏高,每年进入日本市场的鳗鱼有13万吨,占日本水产品进口量的80%,而其中的75%又来自中国;五是企业素质不高:水产品出口企业设备落后、技术含量低,取得国外注册的少。
出口要求:越来越高
日本是我国水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但近年来日本所设关卡障碍越来越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数种:一是对进口水产品的检验要求越来越严。按其《食品卫生法》的检验规定,日商在进口水产品时,由指定机构对进口水产品实施包括微生物、农药残留及大肠杆菌等近30个项目的检测,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通关。二是对加工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所有向日本出口鳗类产品的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制度,即对加工企业的加工工序和产品卫生质量进行审核认证,只有取得认证的企业,其加工的产品方能进入日本市场,注册的有效期仅为3年。三是标签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标签详实与否关系到产品销路好坏和价格高低。四是日本超市及百货商店等零售业看好以自然养殖为主的“安全型健康食品”。这一新的消费趋向无疑是对中国水产品提出了出口严峻的挑战。五是通关手续相当繁琐。产品进入要通过三个步骤和几道关卡进行检验,包括进口说明书和内在品质、包装和标签等情况,不合格产品将被退回或监督销毁。
韩国作为我国第二大水产输出国,对水产品的要求也是很高的。2001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大韩民国海洋水产部签订了一项《中韩进出口水产品卫生管理协议》,《协议》规定从2001年7月1日起,中韩两国水产品将实行统一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两国的水产品加工出口厂商将分别在本国的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然后向对方出口水产品。也就是说两国水产品贸易中的出口产品都应随货物携带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没有进口国所规定的对人体有害的细菌、有毒有害物质和金属异物的卫生合格证明书。
欧盟现已成为我国水产品第三大消费市场。2000年我国对欧盟的出口首次超过美国,仅次于日本和韩国。2001年上半年,我国出口欧盟的水产品数量超过10万吨,同比增长48%,创汇2.2亿美元。欧盟对进口水产品检验非常“苛刻”,检验项目多达100多项,门槛很高。不但要求我国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或捕捞加工船都必须通过欧盟的考核获得注册,每一批水产品都必须由我国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并出具证书后方才允许进口。正是这苛刻让我国水产品出口欧盟经历了漫长与曲折。1997年欧盟曾发布公告对中国水产品采取每批检验。后经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经贸部、农业部以及许多水产品出口企业5年的努力,终于使欧盟在2000年2月公布了2000/86/EC决议,将中国列入向欧盟出口水产品的一类国家,也就是说从2000年2月20日起我国对欧盟注册企业生产的水产品,将被允许进入欧盟15个国家的市场而不必批批受检,不必延时通关,被迫接受检查,从而耗费额外的仓储和微生物检验费用。但由于个别企业的原因,导致欧盟公布2001年10月22日2065/2001号法规和通过全面禁止进口中国动物源性食品的决议,我国水产品出口的春天过早夭折,而不得不接受严冬的考验。
美国目前是我国水产品的第四大出口国。美国规定对美出口的水产品企业必须建立HACCP体系,否则其产品不得进入美国市场。中国水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必须首先通过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的评审,取得输美水产品HACCP验证证书,并经美国FDA备案后,才能进入美国市场。
出口竞争:越来越烈
中国加入WTO后,一些国家对我国设置的诸如配额之类的水产品出口贸易障碍将会自动取消,某些国家对我国出口水产品的歧视行为也会终止。因此,我国的水产品出口渠道会较为畅通,将大大促进水产品出口贸易,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增加水产品出口创汇量。但是与国际渔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渔业企业的整体经济实力有限,科技水平不高,产品质量不高,周边国家的竞争加剧,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压力越来越大。
要想在未来国际水产品市场中分得一杯羹,我国水产企业第一步就是加速推广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我国主要出口市场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相继在国内立法,把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HACCP)纳入到其国内的法律体系,强制在水产品企业实行HACCP质量保证计划。法律要求,所有出口到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必须实行HACCP计划。韩国、日本的卫生注册也是以HACCP理论为基础的。HACCP全称为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是一种经济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正逐步成为国际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潮流。建立HACCP计划并获得第三方验证已经成为食品企业提高自身安全卫生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对于出口食品的生产企业而言,HACCP验证是名符其实的“国际通行证”。以比较常见的三文鱼为例,全球有大约53%的产量来自挪威,每年挪威出口40万吨三文鱼,全部都是养殖品。目前,全世界仅有很少几个国家在养殖方面使用HACCP体系规则,而挪威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推行了,这个体系有力地保证了三文鱼的品质和安全。中国95%的三文鱼品种也是来自挪威,足见这样一个小国家市场占有量的巨大。
农业部于1999年发布的《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就是以HACCP为基础制定的。但我国目前上千家水产品出口企业中,只有250家左右企业实行HACCP计划,其中只有120多家企业获得出口欧盟的资格,更多的企业被挡在出口企业行列外。以水产品出口主要城市之一的宁波地区为例,截止2001年底,全市出口水产品企业46家,通过HACCP认证的仅有16家,通过欧盟注册认证的仅有4家,通过韩国卫生注册认证的也只有34家。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推广速度慢,已经影响了我国水产品的对外出口。
水产品生产企业取得了相应输入国的卫生注册后,只能说具备了出口的资格,在成功的出口之前还要做两件事,其一是突破对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欧盟全面禁止进口中国动物源性食品的决议凸现了入世后的中国在关税壁垒消除后面临的又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TBT――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出口日本、欧盟的水产品为例,除了对水产品本身的品质有大量的指标要求外,有些指标甚至细化到了包装印刷层面,例如标签。也就是说,你就是在包装上少了个标识,即使品质再优良,也照退不误。技术标准有时会苛刻到足以成为一道真正坚实的壁垒。比如水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就会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核,检测手续繁复,导致货物在仓库里一压就是一个月,即便没过保质期,由此产生的费用,足以让这批原本便宜货的成本层层叠加,无力与其国内同类产品竞争。因此,TBT措施对于贸易的影响程度较之于关税更加惊人,许多措施可能严格限制甚至直接禁止一些产品的进口,且许多TBT措施容易产生连锁反应,从一个国家扩展到多个国家,甚至全球。这次欧盟的决议是我国水产品出口遭遇的最大规模的国外的TBT。现在是欧盟15国,明天还会有美国、日本跟上吗?如何突破对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摆在政府、企业面前的大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企业、政府甚至社会其他力量一起来收集相关的TBT信息情报、然后“见招拆招”,适应规则。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我国自己的TBT系统。
成功出口要做的第二件事是必须加快加大我国渔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力度和步伐。我国水产品加工目前依然停留在初级阶段,传统产品加工大多以作坊式手工加工为主;加工品比例较低且技术含量低,仅占总产量的30%左右;加工机械化水平较低。要进一步扩大水产品的出口必须花大力气调整渔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品种,进行技术改造和发展加工。水产品贸易量的扩大和市场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生产和加工技术的竞争。因为只有采用高新渔业生产技术,才能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我们应加大“科技兴渔”力度,积极推广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保鲜新技术,引进国外先进的加工包装设备等硬件、技术,积极开发加工软件,运用先进的保鲜、防腐、运输、加工和包装技术,改变目前原始产品多、初级加工产品多的现状,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质量档次。
还有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是,水产品出口企业要加强团结协作,严把质量关,避免低价倾压,共同开拓海外市场。我国水产品进出口组织化程度较低,出口水产品品种繁多,并且越来越多的跨行业、跨部门出口企业从事水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这种现象表现在水产品的国际贸易上,是对一种出口品种采取竞相压价以达到出口目的,连年来出口综合单价持续下跌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行业的组织化管理落后是造成我国目前水产品进出口无序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落后的行业管理将很难打赢未来的水产品国际贸易战,尤其是在我国面临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所谓的紧急限制进口措施的情况下,行业的组织和协调尤为重要。我国的彩电在南美、机电产品在中东、水煮笋在日本都有很大的市场占有率,但由于国内企业的竞相压价,不仅丧失了利润,还引起反倾销调查,最后不得不退出市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的信息,我国是WTO反倾销和反补贴协议的最大受害国。到目前为至,世界上26个国家对我国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案高达422起,涉及到我国上千多种出口商品,我国每年因此而损失100多亿美元。1996年,我国遭到美国对我国淡水小龙虾的反倾销案,最后美国征收260%的反倾销税,使我国失去了一个主要的淡水小龙虾出口市场。还有一个方面的问题是,各水产品出口企业一定要把好质量关,不能存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因为哪怕是你一批产品一个指标的不合格,引发的不只是你一个企业的损失,它会引发输入国对本地区甚至全国的同类产品的封杀。这种一只苍蝇坏了一锅粥的事不乏其例。国内某地的海虾出口到欧共体,抽检时,意外发现这批虾有抗生素残留。结果,欧盟对该地区进入欧共体的虾全部封杀,一封就是5年。这次欧盟全面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产品也是典型一例。因此,水产企业应考虑建立一些行业性民间联合或协作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有效计划和组织生产,平衡好产、销各环节的经济利益,搞好经济互助,规范市场行为,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共同防范和抵御市场风险。只有国家利益得到保障了,企业的利益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