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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即将实施食用油国家新标准规定

   2004-08-21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4710
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即将实施的食用油国家新标准规定,将用一、二、三、四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取代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和二级油。新国标要求产品的名称不仅有级别,还要明确食用油的原料。
  
  按照规定,所有食用油产品原本不规范的标签,必须在实施新标准前改正。例如新标准要求,厂家在标签上必须标明原料及原料的原产地,必须按照级别和所有原料来命名,原料是“转基因”植物的必须标明,食用油的加工工艺属于“压榨”或是“浸出”也必须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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