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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志不明顾客可以索赔

   2004-08-21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7170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记者日前从福建省质监局获悉,目前省质监部门已对食品企业进行培训,推广《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质监有关人士表示,两项标准在明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后,若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
  这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指出,食品包装的标志应明确标什么、怎么标、字号大小等,以免误导消费者。
  标志不明误导顾客在福州多家超市的乳酸饮料柜台,不难发现厂家将“优酸乳”或是“酸奶”等字样用较大的字号标在外包装一些醒目的位置,而“饮料”却被弱化得非常小,难以发现;而副食专柜,巧克力夹心饼干中的“巧克力”特别突出,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这就是巧克力。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顾客,一位王小姐说自己有一次要买巧克力却成了巧克力饼干,当时还庆幸捡了个便宜,回家后才发现后面几个字没看到。五四路一家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饮料、副食这类情况比较普遍,但因为价格不高,消费者如果买错了也就不了了之。
  引起误解可索赔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标志产品名称字号大小不一,很容易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而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行为,根据两项新标准,属于违规的行为,应使用同种字号避免误解的产生。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等。特殊膳食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成分等。
  该负责人称,新标准实施后,如果消费者发现并证实其标签的标志与实际品质不符,可以依法投诉并可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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