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公司将被商场退回的速冻肉包改了个生产日期,又送回了商场。湖北省消委会近日透露,篡改商品生产日期的做法,在速冻食品业内非常普遍。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在“生产日期”上动手脚的情况渐呈蔓延之势,其主要原因是老百姓吃东西越来越讲究新鲜,商场、超市为了迎合这种趋势,规定生产日期超过三个月的速冻食品不得入店销售,入店超过六个月还未卖出的食品得“下柜”。这就使得速冻食品的有效寿命大为缩短,要知道在正常情况下,这些食品在零下18摄氏度以下的保质期为1年。于是商家为达到赢利目的,就私自篡改商品生产日期,然后又送往超市、商场售卖。
工商部门指出,供应商篡改生产日期的手法并不高明,消费者稍加留意便可识别。首先,“加工”后的食品外包装袋与原厂家的会有明显不同,比如封口处多为手工封口、生产日期的标注方式(包括字型、字体、大小、间距等)与原厂的不一致。其次,那些有多个生产日期的食品,八成就有问题。
来自:食品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