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1日开始,广西和全国同步,首先对居民食用的大米、大麦粉、植物油、酱油、醋等主要食品正式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生产加工这5种食品的企业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外包装上必须要有“QS”准入标志才能上市销售。时过半年,当记者再次了解这一关乎民生的“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时,所见所闻,难以乐观。
“QS”标识可随处买卖
据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介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简称QS)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强制检验制度、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制度等。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部局关于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着力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工作。
去年以来,全国已先后对大米、大麦粉、植物油、酱油、醋等5种主要食品和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广西有关方面明确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各市县市场上大米等5种主要食品,外包装上如没有QS市场准入标志,将予以查处。相对而言,大米比其他食品要好监管得多,但也是问题不少。
在南宁市琅东综合农贸市场,七八家米商正在销售大米。各家米摊前都堆放着大大小小装满各种大米的麻袋。麻袋上,有的印着QS的标志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而相当多的麻袋则无任何标记和文字说明。
“为什么这些米袋没有QS标记?”记者问一位正在忙碌的女摊贩。“你要有QS的吗?这样的麻袋多得是,你想要哪家工厂的产品,我就用哪家的袋子给你装,多加1元钱就可以了。”“印着QS的麻袋容易弄到吗?”“好弄,去买就行了,有人专门批发,要多少有多少。”记者又问:“哪里能买到?”这时,站在她旁边的另一位摊贩又是递眼色,又是扯袖子,使她到了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
相隔两个摊位,记者又停下脚步。这里堆放着10大袋待售大米,其中8袋赤条条没有印任何文字和标记。“这么多的米都没有QS标识,好卖吗?”“许多买米的人根本不看这个标记,再说,如果有这个需要,这个有标记的袋子卖空了还可以装米进去再卖嘛。”这是位刚被雇来打工的小青年,回答问话好像没有任何顾忌。
记者最近在来宾、崇左、玉林、钦州、防城港等市的一些农贸市场看到,许多摊点销售的大米无QS标志仍照卖不误。在桂林的一家农贸市场的大米行摆卖的大米,装米的袋子上赫然印着“中大鸭料”、“种蛋鸭料”、“肉大鸡料”等字样。“只要米好,用什么袋子装都没有关系。”一位卖米的大嫂说。 记者还问了不少的买米人为什么不看看QS标志,而被问的人却总是反问:“QS是什么东西?”或者说:“看那玩意儿管啥用?”
有趣的是,记者在一些农贸市场发现一些商贩“超前意识”特别强,他们在一些还没被要求实行准入标识的动物类食用油、米酒等的外包装上,竟先贴上了QS标识,这显然是假冒的。经打听,这种可贴可揭的标志,不少文印店都可以印制,成本在每个1角钱左右。象这样“你有政策、我有对策”鱼目混珠的现象在各地、各种食品中相当普遍。
市场准入制度尚待完善
在调查采访中,也有一些农民和米商反映,准入制度还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有待完善。
五里亭是南宁市最大的果菜、粮食批发市场。在市场的粮食批发区,记者看到来自各地的大米正在这里集散。在一家大米批发商铺面前的空地上,一些人正在用简易的机器加工大米。而那些待售的大米粮袋上鲜见QS的标识。
记者问一些粮贩,为什么没有QS标识还在卖,他们总是反问为什么不能卖。他们说,现在国家已对粮食销售放开经营了,农民们把自家生产的稻谷拿去加工成大米,而乡镇上的小型加工厂主要是给农民打米。农民把吃不完的大米拿到集市上去卖,换点钱来用,怎么不可以?个体粮贩再从农民手中收购大米,运到城里来卖,又怎么不行?况且,农民直接生产上市的大米,往往都比较新鲜,颇受顾客欢迎。
粮贩们所言不无道理,南宁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法规监督科科长李国正说,这确实是一个实际问题,应当找到解决的办法。初步设想是,南宁可在一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设一家大米分装厂,把来自不同产区、不同品种的大米,凡质量合格的,分类包装,给予QS认证后准予上市。不过,这个设想是否行得通,还有待在实践中摸索。 理顺体制激活机制是关键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推行食品放心工程,明显遏制了劣质食品泛滥的势头。到目前为止,广西已先后对大米、肉制品等10多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现在全区已有208家企业的255个产品通过审查,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
但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常常放心不下,不少人抱怨,全国市场上,毒奶粉、陈化米、剧毒农药残留果菜等等事件不断被曝光,这些问题要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今后我们还敢吃什么?
不少政府部门的领导和经济专家在接受采访时都谈到,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关键还是要理顺体制,激活机制。
去年8月间,广西药监、公安、农业、经贸、卫生、工商、质监、海关等8部门联合转发国家食药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有关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进行了分工。实际上,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还不止这8个部门。但在实施监管中有时却出现互相推诿、反应迟缓甚至执法真空的情况。例如大米的市场准入,质监部门认为他们的职责主要是抓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监管,即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出了厂门,进入流通环节,则由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但进入流通环节后,工商部门人员认为QS标志是质检部门搞的,因此在执法中对有无QS标志并不在意。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则认为,他们对食品的管理,人员缺少,更无检验设备,只能协调有关部门来搞。而且他们是成立不久的机构,怎么协调监管尚不甚明确。于是,食品从源头到流通的监管,常常出现脱节、断档和真空的状况。
有关人士提出,一方面,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又要有人综合监管,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局要负起综合协调管理的责任。要积极创造条作,整合监管资源,切实抓好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一条线”监管。只要坚持不懈地完善体制,搞活机制,食品质量安全的难题就一定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
出自:中国食品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