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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违法广告被曝光 报纸食品广告6成涉嫌违法

   2004-11-02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4610

   





    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食品广告的检查结果,在今年8月9日至15日的一周时间内,在国内食品广告发布量较多的61种报纸发布的694条食品广告中,竟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413条,违法(涉嫌违法)率高达59.51%。 

    据工商部门介绍,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保健食品上,包括在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此外,一些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还有一些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超出和扩大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尤其是灵芝类保健食品广告超出核定功效范围宣传对肿瘤的治疗现象比较突出。 

    工商总局公布这次检查发现的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1.《兰州晨报》、《春城晚报》发布“脑力智宝”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脑病的治疗作用,涉嫌虚假,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2.新疆《晨报》发布“苦乐康”胶囊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糖尿病的治疗作用,涉嫌虚假,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3.《今晚报》、《新安晚报》、《江南都市报》、《齐鲁晚报》发布“神经节苷脂”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脑病的治疗作用,涉嫌虚假,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4.《燕赵晚报》、新疆《晨报》发布“协和汉龙胶囊”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糖尿病的治疗作用,涉嫌虚假,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5.《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发布“今脂善”保健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6.《春城晚报》发布“彤辉罗布麻茶”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高血压等疾病的治疗作用,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7.《燕赵晚报》发布“保血神茶”保健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8.《新安晚报》发布“九润枫斗晶”食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对多种疾病的治疗作用,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9.《城市晚报》、《新文化报》发布“美人王胶囊”食品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10.《太原晚报》发布“阿法林福根”保健食品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并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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