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科技部等有关部门17日联合发布《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报告,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如何进行现阶段与长期改革指明了方向。
该报告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基本特点是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暂无可能将食品安全管理统一到一个独立的机构,进行统一监管。
从国际经验来看,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是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这种协调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以加拿大、丹麦、爱尔兰、澳大利亚为代表,为了控制风险,将原有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到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机构,由这一机构对食品的生产、流通、贸易和消费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彻底解决部门间分割与不协调问题。另一类是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虽然食品安全的管理机构依然分布在不同的部门,但却通过较为明确的分工来避免机构间的扯皮问题。其重要特征就是根据食品类别(美国)或按照环节(日本)进行分工,以保证对“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
报告认为,我国有必要总结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要吸收其教训,避免重蹈覆辙。现实选择是保留分散管理的模式,在现有的管理体制基础上进行小的调整,依然按照食品产业链的环节进行分工。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就监管方面存在交叉和重复之处进行明确的重新分工,只能由一个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退出。二是对无人管理的盲区明确负责部门。在制定分工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各个部门已经建立的监测网络的实力。这个方案最接近现有管理体制,但是必须解决好分工后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问题。
从长期看,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可供选择的改革方向有两个:一个是把现在分布于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全整合在一起,统一放到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彻底解决机构重复和管理盲区问题。该方案符合国际趋势,但对现有行政体制的冲击最大,改革的难度也最大。
另一个是借鉴美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模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食品的类别在各个部门进行分工。每个部门独立地对自己所分管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进行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