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近日联合下发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近期将选择群众比较关注的代表性食品,收集、汇总全过程检测监测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的信息,包括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等。
《办法》规定农业部门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检、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对国内食品安全形势做出分析,综合发布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包括来源、分析评价依据、结论等,其中监督检查信息还应该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项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