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色素与人体的健康安全关系密切,因此,无论是国际上还是我国对食用色素的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食用色素的生产实行严格的控制,实行定点生产,应该说这是符合当时经济体制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对经济管理实行市场化,鼓励自由竞争。很多人可能都记得人人经商、随意办厂的事。1999年,国家对食用(合成)色素开始实行生产许可证制,首次给四家食用(合成)色素生产企业颁发了生产许可证。
2002年以后,食用(合成)色素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出现了很多新的生产厂家,国外的产品也大肆进军中国市场。各个生产厂家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纷纷出招,致使当前的食用(合成)色素市场用一个“乱”字来形容是最贴切的。
当前食用(合成)色素生产及市场的混乱:首先体现在国家监管方面,这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频繁调整,国家职能部门的不断变更有关,也与国家各部门之间的政策不协调、相互矛盾有关。
比如根据规定,应该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领域的监管。但是实际上却什么情况都有。有的地方技术监督局到市场检查,有的地方卫生监督部门到市场检查。个别执法部门还乱检查、乱收费。按理说,技术监督部门应该重点监督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是否建立了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否经过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工商管理部门应该检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是否有规定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同时将市场抽查到的样品提交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卫生监督部门应该对生产企业、经营部门的卫生条件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对产品的卫生安全指标进行监督检查。但实际情况却是,有些地区的有些管理部门,没有做到该管的必须管,不该管的不能管。食用色素行业要受国家五个法律法规的约束,即《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作为执法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的执法人员,应该认真学好以上法律。
关于食用(合成)色素的国家标准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大家知道世界上发达国家食用(合成)色素的含量都是85%,理论上其含量越高有害杂质越少,对人体健康安全越有利。我国正逐步由60%含量、85%含量并存向取消60%含量,只保留85%含量过渡。但怎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呢?
2002年6月1日胭脂红的新国标开始执行,国标规定的含量指标只有85%一种指标,但是现在没有任何一个厂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投放市场的胭脂红都是85%含量的,市场上60%含量的胭脂红或者变相的60%含量的胭脂红仍然占主导地位。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一是生产厂家没有自觉地执行新国标,二是有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
随着其他几个食用(合成)色素标准的修订,执行新国标的问题会越来越凸显出来。标准的制定部门、生产者、监督检查部门,都应该负起责任。标准的制定部门在修订新标准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论证,搞好调查研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取消60%的含量,推行85%含量。作为生产企业,特别是在行业内举足轻重的企业应该严于律己,加强沟通,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表率。
价格问题是当前食用(合成)色素行业比较突出的问题。同一个品种的市场差价有的达到一倍。有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为了抢占市场不惜平价甚至亏本出货,当然谁也不会做赔本买卖,东边损失西边补。
对一些人来说,只有靠价格进行市场竞争,其实价格竞争只是市场竞争的一个方面,单单依靠价格是不能最终赢得胜利的。价格竞争一方面可以使消费者受益,一方面对消费者也构成了潜在的威胁,这主要看价格竞争是否适度。像现在食用(合成)色素行业的价格竞争已经到了危险的边缘。试想如果搞到最后谁也不赚钱,整个行业还怎么发展,还怎么会有技术进步,还怎么面对国际竞争。另一方面,价格的攀比降低对消费者心理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是人性本身弱点的必然反映。尤其是一家挨一家的商铺,纵容了客户从东家问价后又到西家压价。
其实一味选择低价货的都是一些不正规的小商贩、规模极小的企业和家庭作坊式工厂,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我国现阶段这些小工厂、小作坊数量很多。
试想,如果在食用(合成)色素市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低价市场要求,到一定时候必然会有人站出来满足这种需要,这时各个厂家已经将价格降到了不能再降的程度,怎么办?
答案只能是,有一些人生产价格更低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生产厂已经没有利润可赚了,怎么才能生产价格更低的产品呢?惟一的办法是,制造质量低劣的产品,以非食用品代替食用品,以低劣不卫生的原料代替合格的原料。
市场的力量是巨大的,市场一旦形成了需求,任何人都很难挡住。当前市场上已经有含量极低的色素存在,更有甚者,有的人用工业染料当作食用色素销售、使用。所以我们必须从更高的层次上对待行业内的价格混乱现象,以免给整个行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更不能对人民的健康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