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召回制度,人们首先联想到的是汽车和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然而,上个月,保健产业再度面临严骏考验:卷入风波的产品均为获得批号的正规保健食品。一时间,不少企业惟恐事态扩大、祸及自身,纷纷表示希望被卷入风波的企业能“召回”其产品。对此,专家观点不一。他们表示,保健品召回,是适应食品安全的需要,政府调控经济的一种方式。但是,“召回”制度要在我国保健产业“落地”还有距离。
召回措施消除市场缺陷产品
目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管理产品质量的常用手段。据介绍,美国在多项产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立法中引入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召回制度已应用到可能对大众造成伤害的、包括食品在内的主要产品领域。
有关专家指出,所谓召回制度,是指一种意在消除缺陷产品危害风险的制度。而食品召回制度,是指食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在获悉其生产、进口或经销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时,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知消费者,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问题产品,予以更换、赔偿的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以消除缺陷产品危害风险的制度。
据悉,美国的食品召回有三级:第一级是最严重的,消费者食用了这类产品将肯定危害身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第二级是危害较轻的,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不利于身体健康;第三级是一般不会有危害的,消费者食用这类食品不会引起任何不利于健康的后果。近年来,国外食品召回有增加的趋势,这说明人们对食品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召回制度食品安全的信用承诺
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都属于快速消费品。消费者买了以后一般会马上食用,这种损害实际已经造成,召回还有必要吗?著名策划人秦全耀指出,实施召回制度的目的就是及时收回缺陷食品,避免流入市场的缺陷食品对大众人身安全造成损害这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说,召回是带有预防性的一项措施,因此当保健食品存在可能的危害性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召回。这样做,虽然很可能已经对一部分消费者造成了损害,但及时召回毕竟可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随着科技的进步,食品检测技术会越来越高,检测的范围也会相应扩大。华南理工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郑建仙教授指出:食品召回是一种无期限的召回,不论产品卖出了多久,一旦发现有缺陷,就应该尽快收回更换。如“巨能钙风波”中检出的双氧水,我国和国际组织均未制定固体食品中过氧化氢的测定方法,那么实际上企业就应该尽快与有关部门沟通并适时启用召回措施。中国保健协会医药保健品分会副会长于斐认为,就目前我国保健产业现状而言,召回的作用并不很大。这是由于我国产业内的信誉机制、品牌战略并未完善。同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技术检测标准和评价方法较为滞后。在美国,食品投入市场前,政府仅进行形式认证,标准由企业自己提出。一旦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完全由企业自身承担,政府有权要求企业进行回收。食品召回事件已经并不完全是缘于食品质量的下降,很多时候是因为人们对食品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召回障碍三大原因促其“难产”
郑建仙等专家分析指出,从表面上看,食品召回是企业的自愿行为,实质上是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下实施的强制行为。目前,召回措施在我国推不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美国食品召回制度是以相关法律为基础的,体现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管理而不是代替企业决策。在美国,政府不对投入市场前的产品进行鉴定,政府仅进行形式认证,标准由企业自己提出,进行规范,产品投入市场之后抽查产品一致性。一旦出现问题、发现隐患,责任完全由企业自身承担,政府有权要求企业进行回收。在我国,过去保健食品实行的是申报审批制度,产品投入市场前,政府对其功能和各项指标进行鉴定,满足标准才准许投产,由政府对社会承担责任。一旦出现问题,政府可能会替企业开脱。
其次,美国食品召回制度鼓励企业诚信自律。如果企业发现存在安全缺陷,勇于承认问题,在监管部门还没有下达“禁令”时就撤回自己的产品;在食品召回过程中与FDA等政府职能部门合作,主动提交问题报告要求召回缺陷食品,一般能得到宽大处理,同时还可以免于承担刑事责任。而目前,我国保健产业还很年轻,企业大多以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诚信成为一纸空谈。虽然,随着近年来中国保健协会品牌战略的推广,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诚信”挂在口头,但真正实现自律还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
第三,消费环境的认知也是召回制度“难产”的原因之一。在汽车消费领域,人们对于发生过召回事件的品牌仍会产生购买行为;然而,由于保健品消费额度比较低,我国保健品品牌集中度不高,消费者的忠诚度不高,产品的销售大多依赖广告和炒作而非品牌营销,因此当事情有了定论,企业再进行产品回收、退换,消费者不会认为这是企业负责任的表现,其第一意识是该产品存在问题,因而会对该产品产生拒绝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