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食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企业乱用添加剂现象严重。
本次抽查暴露出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一是复合磷酸盐超标严重。本次抽查中有21种产品复合磷酸盐超标,是不合格最严重的项目。复合磷酸盐有一定的保水作用,很多企业为了增加出品率,过多的使用磷酸盐,致使水分也超标。
二是不按照规定乱加防腐剂。本次抽查发现有13种产品防腐剂超标。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肉制品加工中可以添加防腐剂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但肉灌肠制品其残留量须≤1.5g/kg,其他产品须≤0.075 g/kg;苯甲酸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查一些企业违反了这个规定,其中有1种金盛发火腿肠,苯甲酸含量达到1.05g/kg。
三是着色剂超标现象比较多。本次抽查发现,有13种产品着色剂超过了标准的要求,分别添加了着色剂胭脂红。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可以添加着色剂诱惑红,添加量为肉灌肠、西式火腿为≤0.015g/kg,其他产品不能添加任何合成色素。
四是淀粉添加量过多。一些企业为了提高出品率,降低成本,过多地添加了淀粉。其中有1种产品,明示为无淀粉烤肠,但其淀粉含量达到9.68%,具有明显的欺诈行为。
五是标签标注问题较多。本次抽查标签标注不合格的有14种产品。按GB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企业在食品标签中应该标注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或净含量、质量等级、执行标准号、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特殊产品应标注食用方法。其中山西、河北等地的问题较多。在标签配料表中,很多企业没有标注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复合磷酸盐等。
我国肉及肉制品产量居世界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肉类食品的安全将越来越重视。产品的包装、肉类食品及加工技术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本次抽查的结果,国家质检总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肉类食品时注意选购带包装的肉类食品,因为包装完好的产品可避免流通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选购大型企业、老字号企业、通过各种认证的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结果表明,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安全有保证;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肉制品虽有一定的保质期,但产品会逐渐氧化,新生产的产品口味最好;选购弹性好的产品,弹性好通常会肉多,口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