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的3·15痛斥国货的声音多,今年倒是给了一个另类的教材。“苏丹红一号”事件的反反复复与矛盾百出,不仅暴露出了我国的制度与监管漏洞,也折射出了在华外企的“灰色生存”状态。
时间回到2月18日,当英国食品标准署发布要求各大超市立即撤回359种含有致癌物质的食品通告后,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立即按照这些食品目录,对北京市进口食品进行严格排查,没有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型色素的食品。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廖小军介绍,在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从未出现过苏丹红。当然,进出口食品也必须遵守中国的食品卫生规则,所有含违禁成分的食品会被挡在口岸外。
矛盾之处在于,既然中国食品卫生标准当中从来就没有过这个物类,并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也从未使用过,国家质监局为什么还要对国内食品进行检验?为什么要求国内加工食品如果含有“苏丹红一号”则严禁出口?且不说国内有法不依状况之严重,只是看,假如中国境内也有这玩意儿,那么从未使用过之说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苏丹红并不是这一两天才出现的。即使在国内,针对出口欧盟的食品预警也早就在2003年8月份做出。令人困惑的是,如果这次英国人没有大动作,那么中国方面是否还会只是劝诫国内食品加工厂商们注意出口食品质量?
让人担忧的是,笔者这等悲观主义分子的预测总是一再被证实。这次事件当中,我们是应该感谢北京有关方面查出来自广东的亨氏产品里含有苏丹红,还是应该指责广东方面的失职?
而更让人感兴趣的是,在事发之初就忙不迭向中国消费者表示“清白”的跨国公司,这次却在其中率先成为使用苏丹红者,并且由于先前那番表态而更加使人怀疑。
亨氏方面表示这是原材料供应商所为,一副无辜的样子,并且煞有介事地呼吁政府严厉打击那些不法分子,好像是那些不法分子把亨氏推到了如今这尴尬的境地。可是,假如果然像亨氏所言,自己对原材料使用状况并不知情,那么为什么要面对中国公众那么信誓旦旦声称自己的产品不含那些致癌物质?如果自己都无法掌控原材料进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何来请消费者放心食用?
媒体对于外企在华生存之道颇多微词,其中不乏高薪聘请法律专家来研究中国法律缝隙并利用之。很多贪官污吏落马,案件都会涉及所在地的外企,但这些涉案外企却常常能够逍遥法外。中国本来就失灵的“红绿灯”,见了外企更是“一路畅通”了。
来源:食品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