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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袋须标“食品用”

   2005-07-10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11410
  本报讯记者夏震报道: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然而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合格的食品包装袋应标明“食品用”字样。

  9日上午9时,在南昌市花园角菜市场,记者看到不少买菜的市民付钱后,菜贩子一般都会用没有任何标志的塑料袋装着菜交给顾客。而在走访洪城大市场食品销售区后,记者注意到这里的商家给顾客装食品的塑料袋上虽有标志,却没有标明“食品用”字样。据了解,根据国家《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用外包装塑料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在明显处印上“食品用”字样。

  南昌市质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在市场上,有很多商家使用非食品用的塑料袋包装食品,而这些塑料包装袋大多是“三无”产品,有的甚至是回收再生塑料制品,使用这类塑料包装袋包装食品会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该人士提醒市民,为了你的身体健康,应选择和使用注明“食品用”的合格食品用塑料包装袋;有颜色的塑料包装袋不能用于食品包装。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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