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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食品采购即出国家标准

   2005-07-11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11000
记者从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获悉,《零售商食品采购规范》国家标准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此举意味着我国零售商食品采购领域将出现国家推荐性标准。

  据了解,《规范》将按照被审核机构的生产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基础水平、高级水平、推荐水平。《规范》规定了零售商采购食品过程中对供方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并可作为第二方和第三方对供方食品安全质量保证能力评审的依据。

  同时,《规范》规定了食品加工行业应遵循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列明了食品安全质量保证要求、管理职责、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资源管理、产品实现、运行控制以及监视、验证和改进等内容,从而为供方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设定了详细的标准。《规范》强调供方应确定并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满足食品安全性、合法性和顾客的要求,针对供方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制定了全方位的标准。

  记者获悉,《零售商食品采购规范》(征求意见稿)是由商务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有关单位,参照国际相关标准,根据2005年国家标准计划,编制而成的,拟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

  《规范》起草单位之一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有关人士认为,《规范》的出台将更加有效地控制进入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水平,降低零售商食品采购风险,促进食品国际贸易,提高中国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水平,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

  另据了解,随着各国贸易往来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制订了相应的食品采购标准。例如德国和法国推出了国际食品供应商标准(IFS),英国零售商协会推出了BRC标准。

  目前全球食品行业安全与质量体系的最高标准是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标准(SQF)2000,它源于澳大利亚农业委员会为食品链相关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与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目前,该标准由美国食品零售业公会(FMI)认可。

  记者了解到,为了制定我国的食品零售商采购标准,商务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曾举办专项研讨会,听取行业组织、协会和各零售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并对标准进行了校准和修改。

  市场体系建设司有关官员表示,这次面向社会将《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征求意见,是为了使标准内容更科学、更具可操作性,以制定完善的保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质量的中国零售商食品采购规范。此次征求意见截至2005年7月2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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