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瑾许冰实习生肖云程永强通讯员贺小伶刘丹)“6月1日以后,药品要使用主要成分命名,商品名只能放到一个角落,不能突出。”钟南山院士昨日透露,此前他
非常关注的药品乱命名的现象将会改变。昨日,钟南山等27位呼吸病专家在宏城广场举行了大型义诊,吸引了800多位患者参加。
钟南山院士介绍,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他曾就药品名称问题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敬礼提了意见。张敬礼当即表示,“您说的问题我们一定下大力气解决。”
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同时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两份文件规定,新注册的药品,除了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