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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柱的“黄金搭档”还能忽悠多久?

   2006-05-1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4920
    因认为“黄金搭档”产品并没有广告中所称“增强儿童免疫力,预防流感”的效果,消费者赵先生将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北京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和天津电视台。

    赵先生起诉称,今年年初,他看到天津电视台播出的一则“黄金搭档”广告,称“黄金搭档”产品能够“增强儿童免疫力,预防流感”,于是在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花55元买了一盒赠送朋友。

 

     赵先生称,随后他发现,该产品并没有达到广告上所说的“增强儿童免疫力,预防流感”的效果。

    赵先生认为,广告中的宣传词超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审批广告的范围,属于欺诈;产品包装盒上关于能增强免疫力,预防流感等广告内容也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黄金搭档公司认为,即使包装盒和电视广告中出现“增强免疫力,预防流感”等宣传,也属于常识性问题。因为“黄金搭档”产品的主要功能是补充维生素,而补充维生素就会提高人体免疫力。黄金搭档公司当庭否认自己在天津电视台做过广告,怀疑原告出示的录像证据的真实性。

    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作为销售商,被原告认为审查不力。该公司表示,自己对“黄金搭档”产品的审查手续完全合法,他们同时也怀疑赵先生出示的录像的真实性,认为此种数码产品可以伪造。

    天津电视台因故缺席。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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