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2月1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当好各级政府的“抓手”。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要结合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大复查力度,针对当前突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陈化粮”、“地沟油”、“工业盐”等非食用原料的监管力度。
要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提高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力度,防止炒作误导人民群众心理预期。各地要密切关注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局,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