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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起供港澳水果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制度

   2006-12-18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2860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深圳检验检疫局透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继供港禽肉、蔬菜、水产采取注册制度后,将全面推进供港澳水果注册登记制度,由明年开始供港、澳水果必须来自注册果园和加工厂。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深圳检验检疫局将全面推进供港澳水果注册登记制度,目前该局已拟订了具体计划,将相关供港、澳水果果园、包装厂逐步纳入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管理的范围,严格按照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注册。

据了解,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的供港、澳水果果园应符合的条件包括: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周围无影响水果卫生的污染源;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等条件。

注册登记的供港、澳水果包装厂应符合的条件包括:厂区整洁卫生,具有符合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下脚料要及时处理;清洗水果的水源及使用的有关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港、澳要求;有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稳定货源;有完善的水果加工管理制度和卫生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等条件。

深圳检验检疫局表示,将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审等方式对相关供港、澳水果果园和加工厂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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