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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乳饮料违规使用甘氨酸

   2006-08-05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11240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预警公告称,国内一些乳饮料小企业存在违规使用价格低廉的甘氨酸代替奶粉的现象,而且问题严重。公告指出,质检总局发现国内一些小型乳饮料企业为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在生产加工中违规使用价格低得多的甘氨酸来代替奶粉的问题。个别企业问题严重。具体抽检结果将随后公布,为了及早控制这类违规行为,质检总局特地提早发出预警公告。

  据了解,甘氨酸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为非人体必需氨基酸。根据有关规定,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g/kg,乳饮料企业添加甘氨酸属违规超范围使用。血中甘氨酸过多对肝脏不利,甘氨酸与胆汁酸结合生成甘氨胆酸,对肝脏有毒性作用,会引起胆汁瘀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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