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外发布了部分含乳饮料企业违规使用甘氨酸的预警公告,并随即组织了含乳饮料中甘氨酸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同时紧急部署了各级质检部门立即开展全国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此次共对广东、浙江、吉林、河北、北京、天津、辽宁、河南等18个省市160家企业223批次含乳饮料产品进行了甘氨酸项目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一些含乳饮料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违规使用甘氨酸代替奶粉以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
各地质检部门针对生产现场是否存放甘氨酸原料、生产配方是否包括甘氨酸、成品抽样检验是否含有甘氨酸等重点问题对辖区内的所有含乳饮料生产企业使用甘氨酸情况开展了全面清查。清查工作中,29家含乳饮料生产企业慑于声势主动向质检部门承认违规使用了甘氨酸;11家含乳饮料企业生产现场检查发现甘氨酸原料;130批次的含乳饮料产品抽样检验显示违规添加了甘氨酸;6家甘氨酸检验指标异常的奶粉原料供应企业已被纳入跟踪追查中;20余家乳饮料企业已经按照质检部门的要求或者自发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已召回20000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