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要求有关获证企业尽快到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办理更换,逾期将不再受理。
据了解,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9月12日发出公告,决定启用2005年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CCC标志),自2006年3月31日起,由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对获证企业尚未使用的2002年版CCC标志进行免费更换。
鉴于2002年版CCC标志免费更换工作基本完成,国家认监委决定于10月31日起停止办理更换2002年版CCC标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