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9个月的沉寂之后,九月初开始欧盟再次对中国产品频频举起反倾销“大棒”:9月4日、5日,欧盟分别对中国产的柠檬酸和味精发起反倾销调查;在经过了15个月的复审后,欧委会又建议对中国产节能灯再征收1年的反倾销税;而正在反倾销利剑下苦苦挣扎的中国鞋企,最近又要迎来欧盟的反规避调查……
而与此同时,一种强烈的“反思”声音也自欧盟内部响起: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公开表示,虽然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贸易惩罚性措施经常是合理和正确的,但如果反倾销措施限制了欧盟企业追求合理利润的经营战略,或像在中国节能灯案中公然不顾欧盟确定的节能政策和欧洲生产的现实,也会事与愿违。
反思期带来难得平静
事实上,目前欧盟正在对贸易政策的“反思”进行论证:2006年12月,欧盟贸易委员会发布“绿皮书”征求公众意见,对包括反倾销在内的贸易措施展开10年来的首次大规模评估和讨论。“绿皮书”征求意见的结果会在近期对外公布,届时欧盟委员会将重新审视反倾销等贸易措施。
回顾近年来我国产品遭受来自欧盟的贸易调查可以看到明显的起伏:2005年、2006年欧盟分别对中国发起9起、12起贸易救济调查案,而进入2007年,来自欧盟的贸易救济调查出现了一个难得的沉寂期。
“欧盟内部利益集团一直在进行激烈的博弈,表现的平静,和贸易救济案的突然增加只不过是这种博弈的一种外在表现而已,”番禺创信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振昌说。在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中,吴振昌曾发起组织了“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代表中国鞋企与欧委会“大战了几个回合”。去年10月4日,欧盟最终裁定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设限时间由此前的五年缩短为两年。
双刃剑效应显现博弈还将继续
而今年,一系列数据变化再次引起欧盟生产企业的关注:自开征反倾销税以来,中国各地出口澳门的皮鞋数量明显增多。最近,欧委会宣布正式启动对中国皮鞋的反规避调查。所谓“规避”是指一国商品在被另一国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生产商通过“绕道”等手段减少或避免被征收反倾销税。由于取证容易,反规避调查的杀伤力往往不亚于反倾销调查。
“无论是反倾销还是反规避,欧盟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是,欧洲的许多大型企业已经把生产线搬到了中国、东南亚国家,或是进行全球采购,而局限于保护本地产业的贸易救济政策将会伤害欧洲企业的利益。”吴振昌说。
欧盟发布绿皮书后,除了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还特意在北京举办了研讨会,听取中国企业的意见。南海万邦鞋业的郭炜文曾代表“鞋业应对联盟”参加研讨会并发言。郭炜文认为,欧盟对华鞋产品的反倾销案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而利益各方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欧盟的贸易保护政策到底应该保护已趋落后的产业,还是应保护欧盟的整体利益。
吴振昌说,欧盟发布绿皮书,对其贸易保护政策进行反思,显然是因为注意到了这样的事实:即使频频挥动反倾销大棒,只会迫使已经全球化的欧洲企业从一个生产基地走向另一个生产基地,增加成本,减少利润。从这一点上看,欧盟必将顺应全球化的大局,调整贸易保护政策,“但这种调整也不会一步到位,因为不同利益之间的博弈还将继续。”
政策“只顾一点、不计其余”值得商榷
同鞋案一样,越来越多的贸易保护案令欧委会的官员们左右为难。2001年,欧盟开始对中国节能灯泡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在此项措施于2006年7月到期之时,欧盟又展开了15个月的调查,调查期间原有的反倾销措施依然适用。近日,欧委会建议,对中国节能灯泡再征收1年的反倾销税,到期后自动取消。
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贾强认为,如果这一建议得以采纳,不仅会损害中国生产商的利益,也会让一些欧洲厂商大吃苦头,因为包括荷兰飞利浦公司在内的多数欧盟灯具生产商已将大部分的生产转移到中国,欧盟征收的反倾销税反使这些实现跨国经营、更具竞争力的企业深受其害。此外,一些环保人士批评指出,欧盟贸易政策的不合时宜还表现在“只顾一点,不计其余”,在维护落后生产商的利益的同时,却罔顾欧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和降低能耗的目标。
有关外贸专家指出,随着越来越多欧盟企业将生产转移到中国等劳动力相对低廉的第三国以保持竞争力,“欧盟企业”的概念已经难以界定,密集的反倾销措施在保护了欧洲本土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同时,却伤及了在中国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的欧洲企业。欧盟需要反思的是,如何采用贸易救济措施才符合欧盟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在多种利益之间寻找一个相对的平衡点,将不公平贸易行为从全球化背景下供应链的合理分工中区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