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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查11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010-01-0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4670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杨帆)“奶站是否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养殖业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农村市场和食杂店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为预防节日期间全省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日,省卫生厅出台《山西省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和抽检工作方案》,将11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为检查重点,进行现场检查。

    省卫生厅成立督导组与当地执法人员联合,将现场分别随机抽查奶站、饲料生产加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屠宰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等11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于1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的整顿工作。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中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学校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行为等问题都被列为督查范围。

    相关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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