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3月20日报道 吃10顿饭就有1顿是地沟油!武汉一位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
前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全国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规定,地沟油应该不会如此大规模地流入市场,侵害市民的安全。
可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却发现,周密的规定在执行中,却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监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卫生部门,不约而同地给出了同样的理由:地沟油主要不归我们管,应该是……
十年地沟油
2001年,CCTV经济半小时联合新华社记者暗访呼和浩特市地沟油市场,做了《地沟油流过管理漏洞》的主题报道,当时就引起全国轰动。
2003年11月,郑州13名民工食用“泔水油”后,集体食物中毒,因抢救延迟,甚至有人晕倒。多部门随后表示加大力度查处。
其间,各地不断爆出地沟油事件……
时隔10年,一则“吃10顿饭就有1顿是地沟油”的新闻,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专家预言,市民还得再吃10年地沟油。
国家有明文规定,对地沟油的监管涉及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公安和建设等多个部门,从生产到加工,再到流通,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来把控。
但在现实分工中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无责的局面。
采访中,记者联系了十几个部门,听到最多的就是,“这不是我们的职权范围。”
“地沟油治理得好不好,又没有考核机制,谁管呢。”有人说,这也许是一些部门怠惰的原因。
部门之间相互推脱,对于加工使用“地沟油”究竟如何处罚,更是规定的含糊。
要让人民有尊严地活着,最起码,应该做到不让人从下水道里讨吃的吧?
那些没有尽到监管职责,互相推脱责任的相关部门,有没有想过,也许你也是地沟油的受害者。
食品药监局:没执法权,只负责督查
“地沟油的查处权力,在卫生监督所,不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一位工作人员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执法权,只负责督查。
该谁查,卫生部门这样说:
郑州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说,地沟油进入餐馆,按照法律规定,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但生产环节,属于质量监督管理局管理。
工商部门:一般靠举报来查处
郑州市工商部门:流通环节属工商部门查处,一般靠举报来查处。
质监部门:以前查地沟油都是工商部门出面的
郑州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从前有查处地沟油的活动,是工商部门出面查处的。“郑州市下面没有油脂生产企业,地沟油不归我们监管。”工商部门可查处无证经营。
【专题】
地沟油之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