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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五类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店 开业前需审查卫生条件

   2010-04-14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10040

    本报讯(记者 杨永文)质监部门将对五类经营单位的“后厂”食品加工部门进行监管,办理卫生条件开业审查证明。昨日,记者从福州市质监局获悉,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五类经营单位“后厂”食品加工部分卫生条件开业审查暂行规范》,并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类经营单位包括面包加工店、面制品加工店、糕饼加工店、豆制品加工店(不包括豆浆店)、肉制品加工店(不包括卤味店)等。规范要求距加工场所半径10米范围内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垃圾堆、坑式厕所等扩散性污染源等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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