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2010年5月1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年第13号)》,内容包括《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既明确表示了该通知继续有效,也说明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工作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