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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糕过期仍在卖 零食身份难辨别

   2011-04-1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3780

    食品安全一直是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热点之一。昨天上午,市工商局开展"剑啸11"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号行动,共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11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4434公斤,立案调查22起。查获的食品有假酒、沥青拔毛的猪头、无照生产的豆制品及过期休闲袋状食品。

    据悉,该项行动是继今年一月份的"剑啸11"1号行动后,对食品安全领域的再一次"亮剑".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主要是商场、超市、食杂店和食品批发户等,乳制品、肉质品、糕点、零食和小食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成为检查重点,另外,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节令食品也在排查范围内。

    在市区人本超市水心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把过期的年糕仍然摆在柜台上出售。在年糕的包装袋上,标明生产日期为2011年1月10日,其保质期在常温下是3个月,冷藏状态下为6个月。然而该店并没有对年糕进行冷藏处理,而是一直摆在常温下销售,也就是说到4月10日,该年糕就过期了。执法人员查扣了所有的过期年糕,并对商家作出处罚。

    在市区体育中心的"优の良品"零食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的食品存在诸多问题,有的是内外包装产地不一致,有的是没有"QS"标志,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而有些零食包装上的"QS"标志、生产日期和产地都是厂家贴上去的,难以辨别"真伪".对此,执法人员通过取样,将进一步对这些食品进行检测,并责令该商家暂停营业。(记者 叶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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