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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1-04-23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7850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一个实体,初期准备有200人的编制,将成立多部门的理事会,日常管理工作则由卫生部履行。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4月21日在北京举行的2011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表示,中国已经正式决定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他透露,即将建设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一个实体,初期准备有200人的编制。未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时采用理事会的方式,将成立多部门的理事会,对风险评估中心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则由卫生部履行。

    筹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计划始于2009年《食品卫生法》颁布前夕。《食品卫生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分别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2009年11月,由42位有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率先成立,筹建中的风险评估中心将成为专家委员会的支持机构。

    苏志表示,从2010年开始,卫生部会同六个部门建立风险监测制度,风险监测重点是通过系统搜集和持续检测,了解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动态变化的情况。2010年的风险监测已经结束,但还在做后期评估,不久将向社会发布中国食品安全状况。他同时说,今年风险监测计划也已经发布实施。

    苏志指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应逐步从危机应对走向风险监管评价预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是下一步工作重点,评估中心建成后,会对中国食品安全很大促进。

    在一年前的2010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苏志曾表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筹备组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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