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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故意使用非法添加剂企业记入“黑名单”严禁从事食品行业

   2011-05-07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7000

    即日起到9月6日,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据悉,这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关化工产品(卫生部公告的47种可能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

    整治期间,哈市质监部门将采取明查、暗访、互查、抽查等形式,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十查": 一查企业生产许可,看是否存在无证生产问题;二查企业产品标准,看是否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或在有效期内;三查企业进货台帐,看是否严格落实了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四查企业库房,看是否存有非食用添加物质和产品标准规定之外的食品添加剂;五查企业生产投料记录,看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六查企业检验记录,看是否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七查企业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记录,看是否存在使用回收产品问题;八查企业产品标识,看食品标签上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表述是否规范真实,看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上对成份的表述是否全面准确;九查企业销售记录,看是否达到产品流向可追溯要求,特别要查相关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的销售台帐,是否实行了实名购销制度,是否向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产品,是否在产品标识上加印了"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内容;十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了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是否签订了责任书,大型食品企业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在企业显著位置张贴了专项整治有关公告。

    对不按规定落实食品添加剂进货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提供食品添加剂进货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责令召回问题产品;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将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五是对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有故意非法添加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人记入"黑名单",一律不准其再次从事相关食品行业。

    哈市质监部门鼓励和欢迎广大市民、企业员工积极向各级质监部门反映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65.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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